澳門論壇昨探討養老保障制度,有退休長者關注再就業善用晚年問題。社工局社會互助廳長蔡兆源表示,將研究企業聘用長者的工作津貼,並研究設立非牟利的社會企業,助長者再就業。
籲關注長者諮詢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舉行,邀請蔡兆源、衛生局內科主任吳浩、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街總副理事長劉詠詩等嘉賓,與居民共同探討。社工局現正公開諮詢“養老保障機制”及“長者權益綱要法”,局方承認政府近期公開諮詢較多,影響“長者諮詢”較少人關注,但局方已透過專場講解會,向社團及居民多加介紹,並收集意見。
有發言居民表示,政府提出四百多項養老護老措施,但多數由政府及社會承擔,忽略了子女供養父母的責任,建議因長者而優先申請公屋的住戶,若他日不與長者同住,政府有權收回公屋。又有居民稱,有部分長者願返內地養老,但囿於需在澳住滿一百八十日方能申請公積金而卻步,故建議豁免六十歲或以上長者遵守一百八十日長居本地的要求。
有發言長者稱,有不少長者退休後,活力及工作能力仍強,建議政府幫助長者再進修或再就業,以減少對政府及家庭負擔。並倡活化工廈成住宅,讓長者居住。有長者大膽建議,政府及銀行協商,讓有屋長者向銀行按揭該棟物業領取金額作為生活金,待長者百年歸老後,銀行可收回物業,此舉既讓長者原居安老,亦可減少長者生活壓力,減輕對政府依賴。
子女應供養父母
蔡兆源表示,當局提倡多方支持共同承擔照顧長者的責任,年輕人應為晚年生活積穀防饑,子女應供養父母,再加上社會及政府共同承擔。他稱,若長者退休後仍有意願再就業,政府正研究企業聘用長者的工作津貼,鼓勵企業聘用長者。亦正在研究設立非牟利的社會企業,由民間機構經營,譬如餐廳,規定社企需聘用長者就職,從而為長者創造就業機會。
衛生局內科主任吳浩認為,諮詢文本建議設立全澳電子病歷通用構思正面,有助加快病人治療,但強調過程中涉及個人私隱,需小心處理。
街總副理事長劉詠詩稱,長者期望加快落實制度,並倡善用長者事務委員會做好諮詢及日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