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反映大廈管理機關無法人資格
當局考慮擴環保基金申請
【本報消息】為了解大廈管理機關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的流程和資格,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聯同多幢大廈的管理機關及業主代表訪環境保護局,雙方就大廈管理機關如何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等問題交換意見。
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黃桂清、羅寶泉、陳國雄、何戊彬,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主任秦昶、助理主任程順明,聯同八達新村、聯昌大廈、海南花園、海濱花園、海景園、永寶閣、高雅花園等大廈管理機關及業主代表一行十五人訪環保局,獲環境保護局職務主管鄧宇華,法律人員梁麗芬、陳家慧、林敬陽、甘錫鴻、范嘉麗等負責人接待。
對於大廈管理機關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的資格問題,秦昶表示,按照《民法典》分層所有權法律制度,以及房屋局指引成立的大廈管理機關,並不屬於商業企業及社團種類,沒有法人資格。據大廈管理機關代表反映,現時是無法向環境保護局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因而令部分由大廈管理機關自行管理的大廈,或者有管理機關,但大廈管理公司不願意協助申請基金的大廈,無法透過申請環保與節能基金購買環保設備,使坊間缺少了一項途徑來支持環保。
鄧宇華表示,根據第22/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的規定,現時環保與節能基金只容許接受商業企業及社團(如大廈管理公司或大廈業主聯誼會)申請,大廈管理機關如要申請資助,可透過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由大廈管理機關或業主授權管理公司或其他私人企業申請資助,或由大廈業主自行組織社團來申請。另外,由於收到街坊總會,以及大廈管理機關的代表反映相關問題,日後環保局會考慮透過修法,逐步將大廈管理機關或其他性質的代表也加入申請人中,以便讓更多申請代表能申請資助,讓更多地方能使用環保設備,以收環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