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陳詠達建議申請人必須注意如期還款,如連續兩期不還款就會視作失效,以及申請企業如果結業亦會視作失效,受惠商業企業主應自獲悉取消批給的批示日起90日內返還尚未還清的援助款項。且申請企業倘有不如期還款記錄,將會影響他日申請其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企業經營滿兩年後,可申請其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上限為60萬元,但需扣減青年創業計劃獲得的借款款項,例如青創計劃得到10萬元,將來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最高可借款50萬元。
20天出批示
有青年關心審批時間及審批貸款標準。陳詠達表示,計劃八月一日才正式開始申請,目前難以預計申請量,但局方已經撥出足夠資源負責該計劃,如果遞交足夠文件日起計算,20天內將可獲批示通知申請人;如獲得批准,申請人要到銀行開戶,將來用作自動轉帳還款;債務人亦需簽署本票(即承諾到期日還款的書面承諾),保證人透過於債務人提供的本票上作出擔保背書,並驗筆跡;交齊資料後,便可獲發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