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經常開支須按年縮10%
新冠肺炎疫情未見放緩,全球防疫進入常態化,正常通關與“自由行”重啟無期,本澳經濟雪上加霜。早前向部門喊話縮減開支的行政長官賀一誠言出必行,昨刊登批示,收緊明年度預算開支,各部門明年度財政預算開支不應超過本年度最初預算扣減經常開支百分之十後的金額。在多條具體規定中,有意見理解為公務員可能凍薪及部門不增聘更多人手。另外,各部門跨年度開支最後一個分段支付若由今年延至明年或之後,必須詳細解釋。
公僕或凍薪不加人
行政長官的批示指出,鑑於有必要採取措施以清楚識別公共行政領域的收入及開支總額,部門及機構編製二○二一年度預算建議時應遵守十三項規定,當中包括以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點作為預計人員開支的基礎;部門及機構在編製預算建議時須審慎評估各項預算開支;部門及機構的人員數目不應超過已獲核准的人員基準數,增聘的人員數目亦不應超過各監督實體可動用員額的數量;部門及機構應更嚴謹分析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各項目所需的預算撥款,倘項目涉及職能部門的技術意見,在確認該等部門將配合執行的情況下,才可於預算內登錄有關項目的撥款;非自治部門及行政自治部門應將明年期間有權享受特別假期及已被批准延至該年度享受特別假期的工作人員及其家團的數目資料連同預算建議一併送交財政局;僅在具適當理由說明時,方可因購置不動產而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預算或自治部門及機構的本身預算內作預計撥款等。另外,部門及機構編製明年度預算建議時應遵守日程。
同時,設立由下列公共部門代表組成並在經濟財政司司長轄下運作的工作小組:財政局並由其負責協調,經濟局、統計暨普查局、行政公職局、工務局、建設辦、博監局、旅遊局、貿促局參與。工作小組與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各司長辦公室進行必要的聯繫。如果有需要,亦可要求其他部門及機構給予技術協助。
為有效開展明年度澳門特區財政預算案的編製工作,部門及機構應向財政局提供該局所要求的一切資料及說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