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現階段正加緊跟進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後續工作,並會將有關法案盡早提請進入立法會審議作為工作目標。當局並表示,考慮到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將涉及各行各業,在檢討金額水平時,須收集分析更多方面的相關資料及數據。
立法議員李振宇就全面“最低工資”的立法工作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在三年多的實施過程中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月薪僱員超時工作的時薪補償低於法定時薪金額。他並關注政府未來將如何執行最低工資水平“每兩年須至少進行一次檢討”的建議。
對於月薪僱員提供超時工作後收到的每小時報酬,可能低於法定時薪最低工資金額,特區政府表示關注。勞工局表示,將持續聽取社會意見,並會在全面最低工資立法過程中審慎作出考慮及分析。
兩年檢討整理數據
勞工局同時指出,最低工資的檢討必須以數據為依據。同時亦須考慮本澳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以及確保僱員的就業不會因最低工資而有重大的影響。此外,考慮到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將涉及各行各業,在檢討金額水平時,須收集分析更多方面的相關資料及數據。為排除周期及季節性影響,須至少參考一年或以上的數據較為理想。且數據參考期與數據對外公佈日期之間又往往存在一定的時間差距,故亦須充分考慮收集影響評估的最新數據所需的時間。
基於以上原因,特區政府在二○一八年公佈相關諮詢總結報告,提出建議最低工資金額須於法案生效後兩年進行首次檢討,其後每兩年須進行一次檢討,並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倘檢討結果顯示需調整最低工資金額,則基於調整有關金額會涉及修法程序,故需草擬法案文本及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跟進工作,以便將法案送交立法會進行審議。特區政府在推進最低工資立法工作時,會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和做法,但將結合澳門實際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