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八日,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二○二二年,遠期展望到二○三五年。基本原則為:創新驅動,改革引領;協調發展,統籌兼顧;綠色發展,保護生態;開放合作,互利共贏;共享發展,改善民生,以及“一國兩制”,依法辦事。
灣區機場聯繫全球
規劃提出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當中澳門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民航運輸服務推動國際貨物及服務貿易發展,協助供應鏈全球化佈局,為各地經濟體提供與國際市場建立聯繫的機遇。大灣區是國際上機場數量較為密集的地區之一,區內七個機場亦根據所在地的未來經貿發展需求,以及在評估區內競爭對手的行動而各自進行基建設施規劃、擴建與市場發展。
隨着改革開放四十年粵港澳對外經貿活動蓬勃發展,大灣區民航市場亦獲得不斷增長的機會,並建立起內陸與國際航線網絡。然而,葡萄牙與澳門或大灣區內其他機場仍未建立起直航定期航班服務,葡國航空及首都航空曾先後在澳門提供過的連接兩地的定期航班服務都需要經第三地中轉或經停。為避免溝通不足與過度競爭導致市場機制沒法發揮應有功能,需考慮建立9+2民航與互聯互通多式聯運規劃發展與統籌管理機制,以滿足粵港澳大灣區持續發展,以及與國際經貿聯繫的需求。
八點建議推動發展
配合國家發展所需,發揮特區以及大灣區所長,對大灣區內部以及大灣區與葡語地區之間的民航運輸市場互利合作發展,提升互聯互通與易達性和運輸服務效率,增進人員交流,促進遊客人次與消費成長,吸引更多投資和經貿活動,推進澳門中葡平台與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旅遊協同發展,嘗試提出下列八點策略性建議,為下一階段制訂行動計劃(action plan)提供基礎。
一是推進大灣區內以及大灣區與葡語地區跨境經貿合作制度與運輸軟硬基建設施建設與聯繫。二是推動大灣區民航市場及入境簽證持續開放進程。三是規劃民航產業鏈在大灣區分工佈局,加強中小型機場管理服務合作。四是推進大灣區內多式聯運互聯互通系統。五是建立大灣區機場群合作新機制。六是規劃與推動延伸民航價值鏈計劃。七是規劃與實施大灣區“智慧民航”計劃。八是策劃大灣區民航及旅遊服務貿易市場聯合行銷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