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發出安全指引,提醒受風暴潮威脅的建築工地,承建商需與建築工地人員制訂撤離措施。
指引敦促工程承建商與工地人員磋商及訂明在颱風、風暴潮及暴雨警告下的應變措施,包括撤離路徑、指定 1名或以上的撤離主任,並定期在工地演習撤離;確保撤離路徑的流通性、安全性,並有足夠照明和通風;以及須在工地內設置蜂鳴器,在撤離時儘快發出警報。
工地負責人亦應訂定工地防災減災檢查表,列明颱風、風暴潮或暴雨警告下應檢查的項目或關閉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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