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隨身攝錄機周三(十四日)開始投入使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一百部隨身攝錄機率先在警區及特別巡邏的警員使用。有關警員配備隨身攝錄機事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已回覆同意,也給予肯定意見。
警區及特巡警先用
黃少澤認為使用指引清晰,警員使用前安排培訓,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治安警會不斷檢討使用成果,及時糾正。日後或考慮在交通執法等更多方面應用。隨身攝錄機不會長期開啟,在必要情況下示意對方後才開始攝錄。
昨日警民同樂日上,治安警展示如何使用隨身攝錄機。現場模擬有人打鬥等,警員接報到場處理,攝錄機佩戴在右邊肩章,如認為有需要錄影前會預先揚聲通知,錄影時會說出警員編號等資料,並告知“現正使用攝錄機”。
處理衝突助警搜證
香港警方從二○一三年三月起陸續引入隨身攝錄機。目前約有一千九百三十部,分發予衝鋒隊、機動部隊、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及警區人員使用,為能夠有效處理衝突事件,甚或幫助警員蒐證。香港警員有內部指引規管攝錄機使用及資料處理等。
拒三人入境屬謠傳
對於有報道指早前澳門文學節有三名學者疑被拒入境,黃少澤表示,詢問過治安警無相關信息。對有報道指是“非正式告知”,他不清楚為何有此說法及謠傳,重申警方從來不會這樣做,由於涉及個人私隱問題,對於“個別人士入境,警方不會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