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已於一月一日起生效,居民原有的公積金個人帳戶已自動成為政府管理子帳戶,今後可透過供款計劃繳納供款,或把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作出靈活調動,為自己的養老生活投資增值。
非強制央積金的設立目的,是加強澳門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和對現行社會保障制度作出補足。特區政府由二○一○年起為合資格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及注入啓動款項,並連續八年在考慮財政盈餘等因素後作出撥款分配。
自非強制央積金實施後,居民原有的公積金個人帳戶自動成為政府管理子帳戶,繼續由社保基金管理政府的撥款分配,居民可把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作出靈活調動,或透過供款計劃繳納供款,進行投資增值,累積財富,為自己未來更充裕的養老保障創設條件。
兩計劃自由選擇
非強制央積金的供款計劃分為公積金共同計劃及公積金個人計劃,一般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均可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由僱主自願設立,僱員自願參與,雙方共同供款。為鼓勵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完善僱員的養老保障,僱主向公積金共同計劃作出的供款視為經營成本或從事業務的負擔,從可課稅利潤中扣除;而在法律生效首三年內,僱主除可獲得上述稅務優惠,更享有額外兩倍的稅務優惠。至於公積金個人計劃,則由澳門居民自願設立與供款。
為加深社會認識非強制央積金,社會保障基金自去年六月法律公佈至今,已舉辦二十多場制度講解會,向僱主、僱員及其他居民介紹有關法律內容及解答疑問;透過網站、本澳中、葡文電台及電視廣告、報章專欄、戶外宣傳橫額、巴士媒體廣告、樓宇電視廣告、網絡社交平台、舉辦社區推廣日及有獎問答遊戲等不同渠道宣傳“參與央積金,退休更安心”的訊息。
非強制央積金與居民的養老生活息息相關,居民如欲了解更多制度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