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問題,將會是本澳社會面對的最大挑戰之一,目前已接近一成的長者人口在未來十年將飆升至一成六、廿年後超過兩成,挑戰嚴峻。催促多年的《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近日終於走到“立法長征”的最後一步,但這終究只是一部框架性法律,少了其他實質的法規、政策配套,人口老化的困局仍難以破解。
修法保障長者權益,不涉增加條文、提高罰則,對一旦疏忽照顧、遺棄長者的行為,仍然是視乎後果的嚴重性,繼而根據現行民法、刑法處罰,因此修法未必能實現“父慈子孝”,亦未提高對虐待長者行為的阻嚇性。但透過立法清晰長者權益不容侵犯,長者尊嚴、免受歧視、獨立自主等權利得到更多重視,值得鼓舞。
人口老齡化不可逆轉。政府必須完善退休保障體系,以及提供足夠的家居安老支援。前者使長者有尊嚴地生活,後者使其繼續獲得家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現實是兩方面都還需努力。社會亟盼將養老金額提升至最低維生指數水平的心願多年未竟,是政府的財政盈餘無法支撐調升?在賭牌即將重新競投之際,社保是否不具備進一步注資的條件?實情未必如此,從維持長者最低生活標準出發,政府的思維可更開放。
比起金錢,更多長者會更加在意情感體驗。長者生病厭世、獨居人士倒斃家中的事件近期在港澳都不鮮見,甚至有照顧者難頂沉重負擔而弒母再自盡。扼腕難過之餘,更須深思對隱性個案的發掘。尤其有長期照護長者需要的家庭,服務措施是否到位?一個電話慰問、定期家訪及上門輔導等,可能就發現問題,減少家庭悲劇的發生。
長者照顧體系理應多點式,政府將受資助的安老院舍床位佔老齡人口的百分之三點四為目標,即意味着超過九成半長者要靠原居安老,這當然是傳統倫理中“孝道”的最佳體現。但對大部分除了上班,更要照顧子女和家庭的兩夫妻絕非易事,衍生的一連串家庭問題,需要政府的援助措施、政策支持,以減輕家庭照顧長者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