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滲漏水處理問題最為棘手,處理緩慢除了影響鄰里關係,對大廈結構以至其他設施均會造成影響,如涉及公共渠道更應由大廈業主會協助找出源頭,以便確定責任誰屬進行處理。
滲漏影響鄰里關係
近年大廈滲漏水個案增加,但處理上仍有相當大的難度。有大廈業主被指單位廚房渠道滲水,導致下層單位近渠道位置出現滴水,由於並未改動過排水設施,上層單位戶主認為滲水問題並非直接由自己廚房渠道造成。為免影響鄰里關係,業主已主動向有關部門要求立案處理,卻因並非受影響單位而被拒立案,受影響單位戶主又拒絕向相關部門備案,令事件難於解決。業主指大廈樓齡已超過二十年,渠道本身已有老化跡象,曾向大廈業主會反映,反被要求先自行向房屋局備案,由當局調查並確定滲水源頭位置,再由相關責任一方負責維修。
業主表示由於渠道藏於牆身內,目前無法確定滲水源頭位置,希望由相關部門通過檢測找出滲水源頭,再確定責任誰屬,加上渠道與大廈石油氣管道較為接近,擔心滲水對石油氣管道造成鏽蝕及影響石屎結構,有可能引發其他問題,有必要盡快查明滲水原因,認為房屋局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應接納非受影響戶主立案,以便盡快對滲漏水問題作出跟進。
業主會應主動協助
此外,在未確定滲水源頭前,大廈業主會亦應主動協助住戶解決問題,包括向房屋局備案及協調受影響的單位與上層單位解決事件,弄清滲水源頭是公共渠道抑或位於住宅單位內,避免鄰里關係進一步惡化。
房屋局聯合中心自二○○九年成立,至去年底處理滲漏水累計立案一萬四千五百多宗,包括一萬一千七百多宗個案已完成協調,佔總數約八成。其中經聯合中心協調後,有超過一萬多宗業主已維修或按檢測報告跟進處理;有一千多宗業主不履行維修或合作義務;另有三百六十多宗反映人或管理人自行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