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澳近三千幢舊樓安全問題,政府在《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增設《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屬低層且樓齡三十年或以上,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居住、商住或工業用途樓宇,經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通過檢測服務及申請資助後,今日起可向房屋局提交申請。
老齡低層二千七
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增設《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的實施,該規章今日起生效,申請期為三年。《樓宇維修基金》之前推出的《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至今約有二千幢樓宇申請,但有關計劃並未涵蓋樓宇檢測。特區政府表示,鑑於本澳高齡樓宇數量趨增,根據物業登記局資料,本澳約有二千七百多幢樓齡超過三十年的低層樓宇,推出《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臨時資助計劃》,是希望進一步鼓勵業主關注居住大廈的狀況及跟進保養和維修。
資助上限七萬元
檢測臨時資助計劃的申請對象為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P級或M級居住、商住或工業用途的三十年或以上舊樓。P級樓宇即高度不超過九米,一般情況下不超過三層的樓宇;M級則指高度超過九米但又不高於二十點五米的樓宇,一般情況下不超過七層的樓宇。資助範圍是樓宇共同部分中,包括天台及女兒牆、外牆、結構構件以及窗戶的檢測服務。資助限額按分層建築物獨立單位的數目而定,二十個單位或以下,不超過三萬澳門元;廿一至五十個單位,不超過四萬元;五十一個單位或以上,不超過七萬元。
計劃申請期三年
申請辦法是經由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決議通過進行檢測服務及申請資助後,可由任一分層所有人、依法選出的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或為分層建築物提供管理服務的實體提出申請。該計劃的申請須於三年內,且須在檢測服務開展前向房屋局遞交。
資助發放兩選擇
有關檢測服務須由已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達五年或以上的土木工程師負責,申請人可指定分期發放或一次性全數發放資助的方式,分期發放共分兩期,首期金額為資助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其餘資助總額,與選擇一次性全數發放資助一樣,在樓宇維修基金收到註冊技術員簽署並經申請人確認的檢測報告及檢測服務付款通知書後三十日內,向申請人指定的註冊技術員發放。居民可登入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了解申請辦法或下載表格,亦可致電2850-0370查詢。
逾三千舊樓維修
《樓宇維修基金》於二○○七年成立,主要鼓勵、推動及資助業主履行自身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責任及支付費用,至今設立共七項財政支援計劃。截至今年四月三十日,各項計劃累計已批出三千二百九十七宗申請,資助金額共三億四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