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曾提出書面質詢禁止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搵工留澳工作的問題。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時表示,為解決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僱問題,透過分析意見後,現擬定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須持有澳門出入境當局發出的與工作有關的憑證,並以此憑證從澳門以外地區入境,方具條件獲批給“僱員身份之逗留許可”(續期情況除外),藉此區分非居民入境澳門的目的是工作而並非旅遊。
黃志雄提到,勞工局現正密切與治安警察局等相關部門溝通,進一步思考優化部門協調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工作,以期讓非居民進入澳門的目的更為清晰,從而更有效防止不規則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