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年財政年度預算案》修訂案獲通過,將向經營者及就業人士提供支援。財政局長容光亮表示,法案通過後,本月可逐步發放有關援助款項,讓有需要人士盡快收到援助,因為“救人如救火”。
六類職業發一萬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法案時表示,“向經營者及就業人士提供支援”措施,即是向符合條件的本澳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發放援助款項計劃的主要內容。僱員及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方面,向去年度工作收益不超過職業稅免稅額十四萬四千元的職業稅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以及符合條件的的士駕駛員、三輪車伕、小販及公共街市散檔或攤位承租人、導遊、水上的士駕駛員及漁民這六類自由職業者,每人發放一萬元的援助款項。預計受惠者十萬九千多人,預算開支為十億九千多萬元。
商號援助限廿萬
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方面,向一八至二○年度平均經營成本超過一萬元,如果於一九年或去年才開始經營,則其分別於一九年至去年的平均經營成本,以及去年的經營成本超過一萬元;且去年度未有經營收益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及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發放按其經營成本百分之五計算的援助款項。有關援助款項金額下限為一萬元,上限為二十萬元。預計受惠商號經營者一萬五千多戶,預算開支為九億五千多萬元。
包括失業停薪者
實施有關措施所需的公共財政開支約為二十億五千萬元。考慮到目前尚有一部分潛在受惠者的數量未完全掌握及有必要需留一定的財政彈性,確保措施在落實過程中獲得充足的財政支撐,故為此配備廿三億元的開支預算。
多位議員質疑劃定十四萬四千元界線的準則,又認為“精準援助”不精準,忽略失業人士、無薪假及減薪人士等。容光亮回應指,根據資料顯示,去年收益不超過十四萬四千元的本地受僱居民,估算為十萬三千二百八十一人,已包括失業、兼職、停薪留職等人士。他指出,受惠對象中除有牌照等政府掌握的人士,可免審核外,相信亦有部分僱員沒有獲僱主申報入職等情況,僱員可通過自證,經政府審核後補發款項。
涉逾廿五萬僱員
至於有議員關注一萬五千多戶商戶的詳細內容。容光亮指出,由於納稅人名下或有若干商舖,故一萬五千多戶中涉及二萬六千四百二十四個商戶,涉及僱員約廿五萬四千一百九十四人。準則方面,為了精準及公帑適度運用原則,故設有上下限;另一方面,會排除空殼公司、殭屍公司,例如經營成本不超過一萬元、沒有僱員或沒有租用營業設施的,盡量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