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先後出台一批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和相關社會事業發展。廿三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佈,延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
中國規定,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納稅人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暫減按5%徵收增值稅。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免徵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增值稅。頁岩氣資源稅(按6%的規定稅率)減徵3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佈,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已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二三年十二月卅一日。
同時,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免徵增值稅等政策,執行期限將延長至二三年供暖期結束。
為助力脫貧攻堅,一八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台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執行期限將延長至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
在金融領域,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這些政策到期後繼續執行。其中包括,保險公司按相關規定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准予據實稅前扣除:金融企業對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相應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