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訊:二○一七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即俗稱“行車稅”)已開始徵收,繳納期限將至三月三十一日結束。為方便市民順利繳納行車稅,“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已設立恆常性的專屬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櫃檯,為尚未清繳屬指定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
交通事務局按照《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相關規定,於本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徵收二○一七年度汽車、電單車及工業機器車的使用牌照稅。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的交通事務專區的服務櫃檯,以現金方式繳費。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車主亦可選擇前往交通事務局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或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三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及轄下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分分局、通訊博物館商店或指定的銀行繳交“行車稅”;又或者透過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epay.dsat.gov.mo)繳納,成功辦理後可選擇郵寄或自取方式領取稅圈。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交通事務局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交通事務專線(八八六六 · 六三六三)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查詢。亦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