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表示,為免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被濫用,局方對所有申請個案都嚴謹按照法律規定分析和審批,目前透過司法途徑、申請人返還等途徑收回的債權款項約為五十五萬元。至於是否需要修訂法律法規,則需要繼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共批逾三千萬
議員李靜儀早前書質要求當局交代勞動債權墊支款項返還比例極低的原因及數據,並促請檢討及優化相關法律。黃志雄回覆指出,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於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間,共接獲七百六十九人次的新申請,行政管理委員會共審議一千一百一十五人次的申請個案,當中因未具法院確定判決下向基金提出墊支申請,且獲基金預先支付最多為受保障債權一半款項的申請共二百四十三人次,涉及款項約六百七十三萬元;因具法院確定判決申請人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欠款,並獲基金批准的申請共六百六十一人次,約二千八百七十萬元。
討回五十五萬
黃志雄表示,為防止資源被濫用,基金對所有申請個案均嚴謹按照法律規定作出分析及審批。對於墊支及支付的決定,基金已代位取得其債權人地位,並向司法機關作出通知,亦循司法途徑追討債務人應償付的欠款。目前透過司法途徑、申請人返還等途徑收回債權款項金額約五十五萬元。
他指出,基金將一如既往依法履行相關職責,確保當有關勞動債權未獲債務人履行時得到支付。同時,持續透過一切合法途徑使有關因代位而取得的債權得以償付,以維繫基金賬目穩健發展。
至於修訂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相關法律制度或行政法規的事宜,黃志雄稱,特區政府會持續關注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繼續聆聽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