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職工作制度的諮詢總結報告中,支持設立非全職工作制度佔四成四,反對佔五成六。勞工局表示,將遵照《就業綱要法》規定,以及確保非全職僱員享有基本勞動權益的前提下,草擬一套有別於全職僱員適用的勞動權益制度。同時研究非全職僱員適用的社會保障供款制度,引入過渡規定以及轉換合同的機制。
資方:釋放人資
在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的諮詢期內,當局收到八百九十九份具體意見,支持和反對者居民均約佔七成。支持設立的百分之二十八點九是僱主,僅百分之一點五是僱員;反對者中百分之二十七點三是僱員,只有百分之一是僱主。
支持者的主要意見認為,建立非全職工作制度可釋放部分人力資源,有助紓緩中小企的人資緊張。個別意見指現時非全職僱員的權益存有爭議,統一適用勞工法的規定使企業營運承受沉重負擔。
勞方:保障不足
反對者主要意見認為,現行勞工法無論對工時長短的僱員都有保障,沒必要設立非全職工作制度。並認為是次諮詢建議的非全職工作制度有違勞工法立法的最低標準,社會未有足夠共識。部分意見認為立法原意是希望鼓勵居民就業,但諮詢文本保障非全職僱員不足,降低參與非全職工作的意慾。亦有意見指非全職僱員是基於自身的考慮,選擇工時較靈活的非全職工作,但建議的非全職工作制度設置欠彈性,對工時和收入構成影響。
設轉換合同機制
諮詢報告表明,從實際操作考慮,認同以單一工作時數界定為非全職工作較適宜。有意見擔心倘非全職僱員不適用強制性供款制度,或影響其領取社會保障福利,當局將考慮,並在確保非全職僱員應有的社會保障福利不受影響的前提下,研究非全職僱員適用的社會保障供款制度。
另有意見擔心現時工作時數相對較少的僱員,其固有的勞動權益會否因建立非全職工作制度受影響,以及非全職僱員的工時一旦超出上限,會否立即轉換為全職僱員等。當局認同需要就有關問題設定處理機制,故會針對相關事宜訂定過渡及轉換合同性質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