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調整兩項牌費及豁免公共WiFi接入點的牌照年度經營費。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修改後政府每年收入將減少二千五百七十六萬元。草案建議自下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改目的是配合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促進電子商貿及提升澳門智慧城市旅遊形象。
梁慶庭昨日下午三時發佈草案,建議分別調整流動電信跨域服務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將語音或視像通話、訊息及流動數據的收費,一律改為以“提供服務所得經營收入的百分之十”的方式收取;下調蜂巢式網絡放大器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由現時的七百二十元下調至三百六十元;豁免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接入點的無線電服務牌照年度經營費。他稱,首項修改預計令政府每年少收二千四百萬元。冀調整後讓遊客能享用更優惠的跨域流動電信服務,同時為居民日後享用更優惠的跨域資費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郵電局長劉惠明表示,過去電訊商跨域收費每分鐘十多元,現時收取一至三元,但稅率仍維持在三毫,政府認為不合理,故調整。同時創設條件,讓營運商將來與其他地區商討跨域費時有更優的條件,某程度上可令跨域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
下調網絡放大器的牌費,政府每年少收一百七十萬元。劉惠明稱,希望鼓勵營運商增設機站,使居民享有覆蓋更全面的流動電信服務。
放寬無線接入點要求,“FreeWiFi.MO”由一百九十五個點,增至三百五十二個,至昨日已有四百一十個。豁免經營費,郵電局少收六萬元,卻可在提供免費WiFi上創造更多優勢,令市民可享用覆蓋更廣的免費WiFi上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