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訊: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行車稅”)開始徵收,為方便市民繳納,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已設立服務櫃檯為尚未清繳屬指定行政違法行為的違法者提供“收納交通違例罰款”的服務。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親臨黑沙環新街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Ⅰ區的交通事務專區的服務櫃檯繳費,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
市民亦可選擇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交通事務局或南灣中華廣場三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及轄下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分分局、通訊博物館商店或指定的銀行繳交“車輛使用牌照稅”,又或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epay.dsat.gov.mo)繳納。成功辦理手續後可選擇自助列印,於中華廣場、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黑沙環衛生中心、湖畔嘉模衛生中心及石排灣業興大廈的身份證明局自助服務機列印車輛使用牌照稅稅圈,或選擇以平郵或自取方式領取。
“行車稅”的繳納期至四月三日,市民如欲查詢更多交通事務局資訊,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交通事務專線(八八六六 · 六三六三)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查詢。亦可瀏覽交通事務局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