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訊:為加強業界及申請者對飲食/飲料牌照申請程序中,有關消防及燃料設施內容的了解,民署日前舉辦“申請飲食/飲料場所牌照手續——燃料設施的設置及安全”專題講解會,邀請消防局講解申請條件及常見問題,亦提醒申請者留意廚房燃氣爐具的功率及供氣方式是否須遞交燃氣系統工程計劃以供審批。
講解會於一月廿四日在營地活動中心舉行,約三十位業界代表出席。會上,消防局代表講解申請牌照程序中,在消防系統及燃料設施上的各項要求及常見問題,例如:遞交之消防系統設計圖則內容應完備、場所內設施須符合耐火規定,以及要求設有足夠的應急消防設備裝置等。
另外,亦特別提醒申請者,不論是新申請牌照或是進行燃氣網絡改建工程必須作出申請,如其廚房燃氣爐具單個功率超過35kw或整體爐具總功率超過70kw,或是使用中央燃氣管道接駁爐具,更須遵守現行法規規定,向發牌權限部門遞交燃氣系統工程計劃以供消防局分析及發出意見。講解會設有答問環節,與會者就申辦牌照時遇到的問題與講者交流意見,氣氛熱烈。
民署亦呼籲申請人及代辦人若對申請手續有疑問或在申請期遇到問題,可向一站式發牌服務中心提出召開技術會議,透過部門間協調,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