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非強制性央積金實施三年後將檢討,之後半年內訂審視報告,視條件及聽意見後考慮轉為強制性。社保基金未來將向僱主、社團、居民推廣央積金制度,除遊說參與外,亦會制訂中央資訊平台,介紹有關產品及投資項目。
勞資雙方寸土必爭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車輪戰式細審非強制性央積金法案,由初期勞工界與商界議員就“權益歸屬”和“抵扣”方案各不相讓,到供款應以“基本工資”或“基本報酬”計算,以至僱員離職時“權益歸屬”按年期取款設限的非議,拗足四小時。勞工界曾提出抽出多條條文單獨表決,議員鄭志強擔憂會冒險令法案“跛跛哋”,引發多位議員激辯個多小時。最終在政府及立法會顧問解釋、政府呼籲支持、議員催票,甚至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罕有投下關鍵票,條文均獲通過。
就勞資爭議及強制性沒有時間表,譚俊榮表示,央積金在○八年、一四年先後兩次公開諮詢,社會基本達成共識,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經多次討論和考慮中小企業經營狀況,以及政策的原意是希望勞資雙方自願參與,故先行非強制性。承諾實施三年後的一百八十日內制訂審視報告,並聽取社會意見,審視經濟發展狀況,讓大家討論。
法律通過後,當局將立即宣傳,向已有私退金的企業解釋,日後還會向獲公帑資助的社福、教育、醫療界等機構介紹,希望他們加入。
“抵扣”失敗不套用
僱員離職時以“權益歸屬”或“抵扣”領取僱主供款的問題,譚俊榮強調,政府過去制訂非強制性央積金時有仔細考慮。經參考世界銀行的意見,設立央積金最重要的目的是讓僱員有更好的退休保障,不少進步文明地區都採用這套做法,故採取“權益歸屬”。鄰近地區採用“對沖”即“抵扣”,社保基金行政管委會主席容光耀補充,鄰近地區已開始提出取消“對沖”機制,故現階段不能將失敗經驗套入本澳。僱員需工作年滿三年才開始享有“權益歸屬”,容光耀強調,做法有利法案生效後銜接私退金,亦是創設條件增強僱主加入央積金的意慾,但不妨礙僱主為僱員設立更有利的“權益歸屬”比例。
加入的僱主首三年可享額外雙倍稅務優惠,容光耀稱,制訂法案時有與財政局溝通,坦言若所有僱主參與非強制性央積金,政府一年需支出約三點八三億元。
按基本工資計供款
勞工界議員提出計算供款不應以“基本工資”而應以“基本報酬”。譚俊榮多番解釋,現時所訂採用基本工資計算較合理,因基本工資較固定,無波動性,易於處理,避免僱主負擔。目前六大博企計算員工尤其是莊荷的供款時,除了基本工資外,還計算茶錢或貼士,故認為採用基本工資較合理,並可與現時私退金做法銜接。但強調法案不妨礙僱主以優於法定標準供款計算,可訂立更高的供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