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橋坊會和青洲坊會昨聯同六名小業主到訪財政局,向當局反映舊樓重建時牽涉到的稅務問題。新橋坊會理事長梁竟成認為,在相關法律未出台前,業權人祇能透過買賣合同先把業權轉到重建商名下,再透過買賣合同把業權返還予原業權人,惟按現行稅務制度規定,過程中需徵收三種稅項,加重居民負擔。期望政府針對重建此類特殊情況考慮向業權人或推動重建的實體提供稅務優惠,或免除因重建而產生的印花稅、物業公證和登記等手續費。
反覆徵稅增負擔
昨日下午三時,梁竟成、青洲坊會副理事長陳鳳,聯同福寧大慶、鉅富花園和明興樓共六名小業主到訪財政局,獲財政局長容光亮、財政局澳門財稅廳長鄭世傑等接見,雙方會面約一小時。
會後,梁竟成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福寧大廈、鉅富花園和明興樓的重建工作陸續完成,即將進入“做契”的程序。然而,坊會在協助居民重建樓宇時發現,重建過程中涉及多重稅務問題,因為在法律未完善下,獲百分百業權人同意重建後,業權人祇能透過預約買賣合同先把業權轉到重建商名下,再透過合同把業權返還予原業權人。但按現行稅務制度規定,當局需徵收三種稅項,他解釋稱因原業權人把業權轉至重建商名下後,重建商需繳付印花稅和物業登記費,在重建完成後,重建商兩年內把新單位返還原業權人,又需支付樓宇重估價百分之二十的特別印花稅,最後在原業權人重新辦理樓宇契約時,需再次支付印花稅和物業登記費用,如此反覆徵稅加重了重建成本和居民負擔,難免為重建工作添加障礙。
坊會建議政府向原業權人和推動重建實體提供稅務優惠,且在重建計劃內業權人取回新單位“做契”後,在不更改業權人姓名下以同區內樓宇最低租值,來評估計算印花稅、物業公證和登記費,也應免除重建實體企業因重建取得業權單位而產生的印花稅、物業公證和登記手續費,期望政府可透過稅務優惠政策,鼓勵更多居民參與和推動樓宇重建工作。他也引述局方回應指將研究和考慮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