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日公佈完成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補充規定》行政法規草案。根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規定,個人帳戶由政府管理子帳戶,供款子帳戶以及保留子帳戶組成。新補充性行政法規明年生效,將對子帳戶的運作、投放供款、提供資訊、計算及發放政府管理子帳戶所得收益,以及發放政府款項進行規範。
各子帳戶款項互轉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公積金投放供款的具體程序和期間,僱主或帳戶擁有人設立或修改公積金計劃、如僱主擬將私人退休金計劃銜接至公積金共同計劃,均須經社會保障基金許可,僱員以書面方式通知僱主是否參與。子帳戶款項的運作方面,建議各子帳戶的款項可互相轉移。但政府管理子帳戶每年只可轉出或轉入各一次。只有勞動關係結束或公積金個人計劃終止供款時,才可轉移供款子帳戶的款項至保留子帳戶或政府管理子帳戶,基金管理實體應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供有關供款子帳戶和保留子帳戶的資訊。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委員會積極向社區推廣,鼓勵僱主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包括博企、銀行公會、基本管理實體及社團等。亦辦了十八場講解會,其中四場公開,希望僱主僱員及市民都能了解有關制度。反應正面,態度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