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會展業及產業發展廳長陳詠達昨日介紹“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內容時提到,截至本月十八日,共收到九十三份申請,查詢個案亦不少,涉及零售、服務、會展、網上銷售、設計等多個行業。申請情況接近預期,無意設個案申請上限。
自計劃實施以來,坊間有意見反映當局欠缺計劃書範本、三十萬資助上限不足或社會欠缺培訓課程等。陳詠達指出,計劃書目的讓評審委員會了解企業情況,讓企業在製作過程中審視未來的長遠計劃、優缺點,可因應個人財務、營運過程製作。也有年輕人希望周轉不靈時暫停還款,惟借貸信用、個人及企業信譽非常重要,企業必須在放款十八個月起,遵守每半年一次的還款期。若逾時不還款將終止資助,甚至影響往後資助審批。
該計劃的用意是創業輔助金,並非主導創業,創業者應自行準備充裕資金。企業亦可於開業兩年後再申請“中小企援助計劃”,該計劃申請最高貸款金額六十萬元。倘申請人在“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已獲批三十萬,在申請“中小企援助計劃”時最多祇可以得到餘下的三十萬貸款。
另外,有創業者認為結業九十天內還清款項的條款苛刻。陳詠達稱,九十天還款期以保障公帑平衡為前提,否則有違商業運作原則。且借款人有責任預計資金使用風險、規劃還款計劃。目前“中小企援助計劃”結業還款期為三十天,當局在考慮初次創業人士的資金狀況下,已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結業還款期延長三倍至九十天,時間絕對充裕。
他建議青年可報讀生產力中心的創業培訓課程,亦可到民政總署及法務局尋求專人協助創業。該局不考慮設個案申請上限,讓青年可作好準備,再開創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