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泊車位的流動性,交通局早前於營地街市周邊設電單車咪錶,受訪居民均認同措施改善泊車環境,但對於電單車泊車收費卻意見不一。有認為電單車主一般自覺泊位,政府更應在適當地點劃出合法電單車位,滿足大量電單車的泊位需求;亦有認為泊車收費增加車位流動性,為短時間辦理事務的駕駛者提供方便,建議將措施擴展至其他繁忙區域,如紅街市附近。
交通局日前於營地街市周邊設五十四個電單車咪錶泊位,每小時收費一元,每次泊車最高時限為五小時,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九時免費。受訪的駕駛者接受咪錶收費,認為設電單車鐵架能理順泊車情況,駕駛者毋須“抽車”、“攝位”,泊車較過往方便,惟指出本澳合法電單車位嚴重不足,加設鐵架反減少泊位數量,未能滿足駕駛者需求;亦有居民認為電單車泊位收費略高。
當局設電單車架其中一個目的,是希望減少電單車被搬離合法車位、以致影響交通的情況。駕駛者黃小姐認為,電單車被搬離泊車區情況不算嚴重,觀乎一街之隔的公局新市南街(即新中央酒店後的位置),電單車主自覺泊位,未見擾民,批評設置電單車架浪費地方,指政府更應在適當地點劃出合法電單車位,滿足大量電單車的泊位需求。
居民曹小姐讚揚當局於泊位中段位置闢出行人通道免阻礙大廈出入口,有助改善道路環境。過去“搵位泊車耐過買菜”的情況亦大有改善,認為咪錶位確能增加車位流動性,一元一小時的收費亦算合理,總較罰單“着數”,建議可在部分情況相近的地區實施,如紅街市附近等,但就不宜全澳推行免引起居民不滿。
當局早前曾表示會繼續尋找適合且條件許可的地方裝設電單車咪錶泊位,但有關增設電單車咪錶的工作主要針對一些商業區域,讓需要短時間辦理事務的居民能較易覓得合法泊位,方便大衆更好使用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