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第十二年派錢,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一九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六十七萬○三百一十三名永久性居民將獲發一萬元,四萬九千三百二十一名非永久性居民將獲發六千元,涉及財政開支為六十九億九千九百○五萬六千元。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經評估去年的財政狀況,澳門特區政府決定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為此制訂了《二○一九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非永久居民六千元
草案規定,向所有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一萬元,非永久性居民則為六千元。
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同時,未成年人亦可到銀行登記,成為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人士,款項將直接轉入帳戶。
現金分享款項將於七月份開始發放,有關發放時間安排與去年大致相同。
居民如對是次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到市政署位於中華廣場的綜合服務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位於氹仔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專區櫃位查詢及要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