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收費將於十一月中起實施。特區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明在零售行為中每個膠袋收費金額為一澳門元。收費除了一般塑膠袋外,其他含塑膠成份的紙袋或環保袋亦須收費。
飮食外賣膠袋收費
立法會大會八月通過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將於十一月十八日生效。政府冀透過膠袋收費減少濫用塑膠購物袋,讓消費者逐步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
“限塑法”訂明,除兩種豁免情況(即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或機場禁區零售業場所取得且受攜帶手提行李安全限制的貨品)外,在零售行為中須對每個提供的塑膠袋收費。另外,飲食業的外賣(堂食中用於盛載未食用完畢的食品或飲品之容器除外)、其他服務行業(包括小販、攤位、店舖、網購等),倘以零售方式將貨品提供予顧客,提供的膠袋須收費。
堂食打包可獲豁免
環境保護局在網頁上載膠袋收費措施的詳細內容及問答集。局方指出,需收費的膠袋除了一般塑膠袋外,還包括含塑膠成份的環保袋及紙袋(如膠面紙袋、含塑膠手柄紙袋,甚至連手柄末端有膠粒的紙袋都要收費)。
在網頁“常見問答”欄目中,食肆飯盒或飲品外賣的膠袋需否收費?環保局表示,若消費者非堂食而是以打包外賣為目的,此時屬零售行為,膠袋需收費;但若在店內堂食,未吃完的食物或飲品想打包,因商品是餐飲服務的延伸,不視為零售行為,可豁免膠袋收費。透過網購或外賣平台下單點餐亦應收取膠袋費,並應在平台清晰顯示已收取費用。
冰皮保溫袋要收費
街市買餸使用膠袋常見,是否亦受規管?環保局表示,街市內的零售行為受規範,但屬於未事先包裝的食物則屬例外情況,可豁免收費。又鼓勵消費者自備購物袋或餐盒到街市購物,支持環保。保鮮紙包蔬菜、中藥房紙包藥材等已屬事先包裝,故提供膠袋需收費。
臨近中秋節,有人會購買冰皮月餅送禮自用,其附贈的保溫袋要否收費?環保局認為,若冰皮月餅保溫袋非其事先包裝的一部分而是額外提供,鑑於保溫袋含塑膠成份,故應收費。
另外,有精品店出售散裝珠仔,顧客挑選後用透明膠袋盛裝,環保局認為,該透明膠袋非貨品一部分,屬額外提供,需要收費。至於美食節、購物節、展銷會及義賣活動中,不論是以現金、電子支付或代金券交易,若過程中存在零售行為,提供膠袋應該收費。
零售場所展宣傳品
法律並規定,零售業場所在法律生效首兩年內,須在場所顯眼處展示經環保局核准的有償提供塑膠袋之宣傳品,商戶可於環保局網頁下載宣傳品,或到環保局辦事處及轄下的環保加Fun站(試運中)等索取,具體地點等資訊可查閱環保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