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不斷發展,衍生出多樣性的經濟活動,市民需求的資金不斷提升,因此,銀行亦配合社會發展推出不同形式的貸款業務,主要分為兩大類別:
一、抵押形式的貸款業務,是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具有一定市場價值的物質作為抵押,以獲得銀行的借貸資金,而抵押物須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以及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當中最常見用作抵押的主要為物業,包括住宅、商舖、車位、廠房、寫字樓甚至土地。除此之外,非實體的有價資產亦可以用作抵押,例如銀行存款、股票、基金、債券、保險等。這些抵押物銀行是具有處理權力,如客戶不在約定條件下歸還借貸資金,銀行有權處理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二、無抵押形式的貸款業務,一般稱為信用貸款。現時商業經濟行為種類繁多,銀行可能根據客戶信用紀錄、還款能力、借款目的等條件,提供借貸資金而毋須客戶提供抵押品,此類貸款用途主要為購買汽車、家居裝修、結婚喜宴等日常生活支出;另外,銀行亦有為從商的客戶提供貸款,用於日常生意周轉、訂貨等等。但由於此類型貸款沒有抵押物,銀行為了緩釋資金回收風險,此類貸款的貸款利率定價、還款期及借款金額等一般都會較具有抵押品的貸款保守。
貸款服務是實現個人生活需求的一種途徑,亦是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只要借貸之前充分評估好自身經濟情況及還款能力,並充分了解所涉及的各類成本及風險變化,銀行貸款服務絕對是你安居樂業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