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昨日回覆,南灣湖E區的相關舖位本應於二○一○年五月卅一日收回,但考慮到商戶當時的經營環境,經雙方協調後,特將租期延長至今年五月卅一日,租戶當時了解和同意有關安排。收回後,財政局計劃於下月將有關舖位移交民政總署,而民署稍後會適時公佈方案。
財政局表示,早於今年一月五日去函南灣湖E區之商戶,通知其將於今年五月卅一日租賃合同到期後,收回所涉及的商舖。財政局並已於四月廿七日派員到現場與有關租戶解釋收回及還原舖位程序。相關舖位本應於二○一○年五月卅一日收回,但考慮到商戶當時的經營環境(商戶表示已投資大筆資金作裝修及添置設備及需遣散僱員),經雙方協調後,特將租期延長至今年五月卅一日,租戶當時對此已有清晰了解,並同意有關安排。在收回後,財政局計劃於六月將有關舖位移交民政總署。
民政總署回覆,未來發展方面,民政總署現正根據該區的整體情況,重新作功能規劃及重整,稍後會適時公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