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接連透過“天眼”系統,查明多宗涉及民生事務的案件,雖非嚴重罪案,但能直接釐清事實,還居民公道。事實上,“天眼”可以做的事還有很多。
建立“天眼”系統過程中曾出現不少爭拗,但只要確保不侵犯個人私隱,“天眼”確能起到保障治安穩定、震懾不法之徒的作用。根據警方統計,透過提取“天眼”系統錄像資料偵破的案件,一七年全年有四百八十四宗、一八年有一千○六十三宗,今年截至五月三十日已有一千○六十八宗。案件包括搶劫、盜竊、縱火、持有禁用武器、傷人、拾遺不報、詐騙等。“天眼”系統在提高警方破案率和偵查效率中發揮預防和打擊犯罪作用。
隨着“天眼”系統逐步完善,仍有不小空間可以發揮作用。如本澳發生嚴重災害期間,可能謠言四起,但“有圖有真相”,只要當局能透過“天眼”系統及時將受災區域的現況告知公衆,謠言便會不攻自破,對維護整體社會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無可否認,隨着“天眼”系統不斷強化升級,社會肯定會對如何確保個人私隱有不少疑問。觀乎全球不少先進國家和地區,總要在私隱與整體社會安全中取捨,方能有效保障民衆安全。過程中,“天眼”必須依法安裝及操作,並受嚴格監管。但具體如何運作、守則須否跟“天眼”升級而更趨嚴謹,有必要向公眾交代,以增進社會的認受性。
隨着人臉識別技術普及,“刷臉”技術早已存在大衆日常生活中,例如日常使用的智能電話。作為公權力行為,在“天眼”中引入人臉識別技術,無疑有助遏止犯罪,但難免激起隱私保障的議論。尤其當私人機構亦計劃引入時,除“個資法”外,商業機構如何收集數據及妥善保存資料,政府必須及早籌劃、應對,給出指引甚至規範,以免引發不必要爭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