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現接受繳納本年度第三季社保供款,社會保障基金提醒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須按法律規定,於十月份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本年第三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倘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十月底前向社保基金繳納供款。
各僱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於十月份供款月期間的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P區的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服務櫃檯,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方式繳納供款。
此外,僱主亦可到社保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皇朝區中土辦事處,或民政總署轄下的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指定銀行(僅限於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方式繳納供款(惟於兩間市民服務中心繳款抬頭須註明“民政總署”),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過指定銀行的自動轉帳服務、印有Jetco標誌的自動櫃員機、網上理財或者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等電子化渠道繳納供款。
市民如需更多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社保基金(2853-2850)、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1515)或透過社保基金廿四小時語音熱線(2823-8238)查詢,亦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