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興樓已批圖則 鉅富短期清拆
作為本澳首個居民自發組織的重建項目,即福寧大廈重建工程,經多方商討近三年半,昨日正式動土。工務局准照處長區炳堅透露,該局正跟進青洲明興樓和鉅富花園第三座的重建項目。明興樓已批圖則,待工程准照發出後即可啟動重建;估計鉅富花園第三座於短期內清拆,但因業權問題,業主對重建未有共識。
三年協商歷盡艱辛
新橋坊會、福寧大廈業主會及重建商聯合舉辦的“福寧大廈重建動土儀式”昨下午二時半在新橋大纜巷該大廈原址舉行,區炳堅、街總理事長吳小麗、新橋坊會會長梁慶庭、君城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何耀燊、永亨銀行總經理李德濂及業主代表吳瑞強等主禮。業主代表歐陽志瓊致詞稱,三年多來,業主們透過協商解決不少問題,包括整合業權、協調業主意見、辦理遺產繼承、等待審批圖則等,過程着實不易,充分感受到鄰里守望相助、齊心合力的精神。冀重建工程能順利開展,早日完工,讓住戶重返家園。
區炳堅受訪表示,當局在處理危樓拆卸、重建等審批上“特事特辦”,啟動預審程序,令工程計劃草案能更快通過。重建樓宇時大多有業權問題,危樓清拆不需全部業主同意,但重建須集齊所有業權才能啟動,涉及樓宇遺產繼承問題時,更難以釐清業權,拖慢重建進度。他指樓宇容積率許可下,明興樓重建時可多建一層,作為利潤抵銷部分建築成本,業主仍需自行補回差價。由於鉅富花園第三座已盡用樓宇容積率,重建時無條件加高樓層,重建費用須全數按分層登記面積攤分,料啟動該項目較困難。
加高出售抵銷成本
原福寧大廈樓高四層,在樓宇容積率許可情況下,重建樓宇時可加建至七層,即增加十多個單位,預期重建項目逾一年。建築商與廿八戶業主達成共識,重建後出售剩餘單位,以抵銷建築成本,業主毋須支付重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