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副局長韓衛表示,當局正制訂適合本澳社會環境使用的《澳門無障礙通用設計規範指引》,期望月底完成初稿蒐集業界、持份者的意見後,九月正式推出相關指引,並在指引出台後先應用於公共部門新設施及新城A、B區的建設等,完善無障礙環境。
韓衛昨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本澳無障礙建設的法例沿用至今已超過三十年,隨着社會進步和發展,對部門視障、聽障或肢體殘障的人士或都有不同的轉變。同時,無障礙設施和通用設施非單純服務殘障人士群體,隨着社會老齡化和家庭結構變化,長者、孕婦或手抱嬰兒者等都或有機會用到相關設施。故當局正制訂適合本澳環境的無障礙建設指引,旨為倡導引進通用設計的概念,在興建建築物時已清除原有障礙,毋須再增設任何特殊設施供殘障人士使用。期望月底完成初稿再蒐集業界、持份者對初稿的意見後,在九月正式推出相關指引。
他續稱,指引出台後會先在政府新項目應用,包括公共部門設施、以及新城A、B區的建設等。同時,康復委員會下設的無障礙事務工作小組,由委員與不同殘障持份者組成的小組成員,將利用指引作為標準對不同建築工程實地測試,以顯示是否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