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登記憑證取卡保障居民權益
本澳經濟直接受疫情影響,政府為刺激內需,促進消費,推出了電子消費卡。為了保障居民的權益,政府要求居民實名登記消費卡,並須憑身份證正本領取。不少居民表示理解政府用意,認同憑證取卡可得到保障。
副本代取冇保障
對於政府要求已登記消費卡的居民,必須憑證件正本才可領卡,委託他人代領則要同時出示登記人、代領人的身份證正本,以及授權書。坊間有聲音認為此舉較麻煩,何不仿傚生肖鈔的領取方法,甚至可用身份證副本代取?
須知道,生肖鈔與消費卡的性質不一樣,生肖鈔是一種購買行為,以自己的現金購買生肖鈔;消費卡則是政府的補貼計劃,不能相提並論。且相信不少居民過往申辦各種服務手續時,都會提交身份證副本,一旦有人擅取別人身份證副本作出違法事情,都會直接損害居民自身的權益。故此,政府才會要求實名登記電子消費卡,以保障居民權益;且當中涉及民事法律責任,領卡時同樣需要出示證件正本。
海外寄證防遺失
居民何小姐表示,理解到消費卡措施是一種惠民政策,出示證件正本取卡可保障居民自身權益,要求不算麻煩。又指如果身在外地,不會特意寄證件回澳請人代領,因要承擔證件可能寄失、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甚至寄抵澳門後可能已過了領取日期。
居民陳小姐認為,消費卡措施屬短期政策,不在澳門的居民若未能受惠於今次政策,“冇咗都冇計”。她指出,雖然自己沒有親人在海外,但若要將證件及授權書寄回澳代領消費卡更麻煩,不會鼓勵對方寄回來。
在葡國升讀大學的黃同學則表示,家人已代其登記電子消費卡,會考慮將身份證寄回澳讓家人代領,即使自己暑假來不及回澳使用消費卡,都可給家人代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