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與政府代表細則性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表示,法案建議無理解僱計算賠償月薪上限由兩萬元調升至二萬一千元,委員會認為調升幅度欠科學理據。政府則稱調升幅度是參考社會近四年的經濟發展,並已聽取社會意見。
受惠覆蓋率反跌
三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勞工局長黃志雄等列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除合同,賠償的月薪最高金額由原來的二萬元調升至二萬一千元。有委員指出,該賠償金額曾於二○一五年由一萬五千元調升至二萬元,百分之七十九的僱員可受惠於金額調整。現法案調升一千元,僱員受惠覆蓋率則下跌至百分之六十三,批評調整欠缺公平及科學。
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稱,按“勞工法”規定,調整相關金額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決定,政府已經參考過去四年的經濟發展數據調整。同時已付出最大努力聽取社會意見,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亦已取得共識。
關注男士侍產假
法案建議,男士有權因成為父親而享受五日有薪侍產假,包括嬰兒正常出生或嬰兒出生時已死亡的情況。黃顯輝稱,委員會關注可否擴大男士侍產假的適用範圍,如現行“勞工法”規定,如女性懷孕超過三個月的非自願流產,可享至少廿一至五十六日的產假,父親會否同樣有侍產假?政府代表稱會研究。
增產假政府補貼
黃顯輝指出,法案生效後,女性僱員的有薪產假由現行五十六日增加至七十日,不論本地或非本地女性僱員均享有該權利。政府提出的過渡條款,法案生效後首三年內分娩,僱主可按原法律規定支付五十六日產假的薪酬,新增的十四日產假則由政府通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補貼本地僱員。根據法案,女性外僱的產假薪酬將全數由僱主支付。政府代表稱會繼續聽取社會意見並研究,沒有確切回覆。委員會對此則無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