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立法會審議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豁免殘疾僱員適用最低工資,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理事長盧紹霞、監事長都廣華、總幹事廖秀華及部分主任一行八人,日前在議員李靜儀、梁孫旭陪同下拜訪勞工局反映意見,得到勞工局代局長吳惠嫻、副局長陳元童、廳長孟瑞怡等接待。
家協會代表表示,不應以殘疾人士對社會貢獻的多寡去衡量他們的價值,一直提倡給予他們一個公平的機會。期望可以透過鼓勵及支持他們投入社會,讓他們靠自己的力量活出更有尊嚴的生活。
殘疾人難長時工作
家協會期望將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並透過政府的支持政策鼓勵僱主聘用,加強殘疾人士的就業保障,讓他們融入職場及受到公平對待。建議可以借鑒鄰近地區的做法,建立生產力評估體系,若受評估者因工作能力而未完全適用全額最低工資水平時,則僱主可向政府申請補貼。
政府曾表示將會設立殘疾僱員的支援措施,但暫未透露細節。期望措施能因應殘疾人士的情況給予適切保障。現行的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設有每月至少工作一百二十八小時的限制,由於部分殘疾人士的特性所限,難以持續長時間工作。建議優化措施,考慮殘疾僱員的實際情況並按實際工時計算補貼。但時薪不應低於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計算出來的時薪。
同時,應完善現行殘疾金與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的發放規定和程序,建議在終止發放殘疾金前設立階梯式遞減金額的過渡期,鼓勵殘疾人士投入就業市場。並應建立友善和更多就業空間,透過不同方法協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和職場。建議參考內地和鄰近地區的做法,建立健全與殘疾人公開就業比例機制,如殘疾人就業配額制,由政府及各大博企帶頭執行,並鼓勵更多具條件的企業創造友善工作間和增加無障礙設施。
續推企業聘殘疾人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認同政府應保持與不同持份者溝通,在制訂政策上加強支援殘疾人士就業。亦關注在制訂最低工資法律的同時,應吸納社會和持份者意見,優化支援殘疾僱員的機制和就業政策,令制度更公平,更配合殘疾人士的需要。
吳惠嫻感謝協會和議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現時建議殘疾僱員不適用“最低工資”制度,是考慮到避免為殘疾僱員的就業機會帶來負面影響。政府在制訂“最低工資”法律及支援殘疾僱員制度時,會充分考慮各持份者的意見,讓新制度切實可行。陳元童表示,勞工局顯能小組多年來積極推動僱主聘用殘疾僱員,如博企現時聘用超過一百八十名殘疾人士,工資亦超出最低工資水平。此外,政府亦有一定的補貼或資助制度,鼓勵殘疾人士就業。未來將繼續積極推動博企、大企和政府部門等聘用更多殘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