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訊:澳門基金會二○二三年度的“學術項目”、“社區活動”、“內地、港台交流”、“國際交流項目”及“社團運作經費”資助計劃,將於今日起至十二月七日期間接受申請。基於歸口管理的原則,澳基會由二○二三年起不設“文化項目”資助計劃(包括曲藝),相關申請及資助由文化發展基金受理。
澳基會透過資助計劃支持社團開展各類符合居民需求、推動澳門社會發展進步的項目,即將推出的二○二三年度五類資助計劃設不同的資助領域、資助範圍和上限。“社團運作經費”資助計劃的資助對象為二○一○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之前已在澳門依法成立的本地非牟利社團,其餘計劃的對象為在二○一八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之前已在澳門依法成立的本地不牟利私人機構,“學術項目”資助計劃同時設個人申請,各資助計劃概況如下:
“學術項目”資助計劃:資助類別包括研究、出版、研討會 / 培訓項目,社團最多申請十六項;私立高等院校最多申請廿四項;個人可申請一項研究項目。
“社區活動”資助計劃:資助類別包括講座、工作坊、座談會、培訓、展覽、比賽、出版、社區綜合活動、社區大型節慶 / 嘉年華活動,社團最多可申請三十項。
“內地、港台交流項目”資助計劃:赴內地及港台地區訪問或交流項目,社團最多申請十項。
“國際交流項目”資助計劃:赴其他國家訪問或交流項目,社團最多申請七項。
“社團運作經費”資助計劃:資助社團部分基本運作經費,包括僱員報酬、場所開及培訓開支,將按社團擁有的服務場地數量、活動數量、服務內容及僱員人數作評估。
先網上平台申請
申請者須先在澳基會網上資助申請平台提交申請,再預約遞交文件正本。網上申請平台將於今日上午九時開啟,並於十二月六日關閉,有意申請者請先辦理申請網上平台帳戶或檢視已有帳戶是否仍然有效。在網上申請平台提交申請後,申請者可預約於本月廿一日至十二月七日的辦公時間內遞交申請文件正本,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會受理。各資助計劃的章程已上載澳門基金會網頁,請瀏覽https://www.fmac.org.mo/sponsorship/。
澳基會將成立評審委員會,按各計劃的評審要素和量化指標,對所有申請項目作審慎評估,擇優批給。澳基會提醒申請者詳閱各資助計劃的章程,必須按時、按程序、按文件規範提交申請,並完整、詳細闡述申請項目的內容,尤其凸顯項目的社會效益,同時注意預算的合理性、可申請的項目類型、項目上限和開支項等。為支持社團做好活動策劃, 了解申請程序,澳基會將於本月十四日及十五日下午四時至五時半在澳門新馬路永光廣場七樓舉行“資助計劃——申請手續工作坊”,有意參加者可發送電郵至dgaf_info@fm.org.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795-0950報名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