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一號拆留文化局決定
【本報消息】工務局長賈利安表示,渡船街一號舊樓最終需要等候文化局對有關建築物的評估後決定是否保留。重申早前該建築物並不在文物保護清單及文物保護區之內,業主有權申請拆卸准照。
就渡船街一號舊樓的拆卸問題,賈利安昨日表示,工務局規劃廳與文化局相關部門仍進行研究,但最終需要等待文化局對有關建築物的評估,決定是否保留該建築物。他重申該建築物不在文物保護清單或文物保護區之內,認為假如該建築物有保留價值,相信已列入澳葡政府在一九九二年制訂的文物清單內。假如該建築物在文物保護區內,即使變成危樓或申請拆卸准照,工務局有關部門都會知會文化局及進行現場考察。
由於渡船街一號所在區域為“白區”,即發展較新的區域,並非文物或特色建築物所在範圍,附近亦以五層高樓宇為主,業主一般可以申請拆卸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