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商須保留原建築風貎
渡船街一號准拆卸重建
徘徊拆與留爭議許久的渡船街一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第三度闖關城規會,終於獲得通過。該項目獲准拆卸重建,但須保留原建築風貎。
近百年歷史的渡船街一號原規劃保留,但因工務局“搞錯門牌”批准拆卸,業主順勢而為拆毀後突被叫停,自此就陷入拆與留的爭議,丢空多年。建築物隨着時間越發殘破,至去年文遺會否決將渡船街一號列入保護清單,打破僵局。
城規會昨日第三度討論渡船街一號規劃圖草案,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渡船街一號無被列作文物,當局不會再發表保育意見,但樂見其他委員提出城規意見。城規委員梁頌衍認為,該建築物具歷史價值,應延續一三年規劃圖草案,保留立面。
城規會主席、工務局長李燦烽起初表示,由於工務局未能清楚回應應否保留立面建議,建議將個案發還工務局重新研究,隨即引起多名議員反對。城規會副主席梁竟成表示,渡船街一號的衛生環境惡劣,新橋一帶的街坊已對項目相當厭惡,不宜再久拖下去。委員梁慶球亦說,文遺會都不把渡船街一號列為文物,“咁點解仲要保留?”又擔憂颱風雨季即將到來,若不盡快拆除,擔心會有安全問題。
委員陳德勝表示,曾到現場視察,認為項目已殘破不堪,不值得保留,而且城規會多次討論,議而不決,對發展商不公平。委員李熙爗、楊道匡、梁竟成則支持拆卸重建,但要求發展商保留原有的建築風格。李燦烽最後總結表示,因應多數發言委員意見,同意通過渡船街一號拆卸重建,但要求保留原建築風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