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本地立法一拖再拖,勞資雙方角力日久,政府主動提出先行為物業管理中的清潔及保安員制訂最低工資,時薪討論範圍定為廿三元至三十元。諮詢過後,並未訂出具體金額,反而激起另一種聲音,“現時全澳從事保安、清潔及管理的人數僅有一萬○八百人,最低工資的影響範圍有限;相反,最低工資的成本將轉嫁予幾十萬名居民,影響範圍廣泛。”最低工資立法,到底要不要再拗?
就業綱要法奠基
世界不少先進國家早已定下最低工資、標準工時。經勞工界長期爭取,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通過政府提出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規定為了改善僱員的生活條件及維護僱員權利,需確保最低工資及定期調整。惜回歸初期經濟低迷,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困難重重,一拖經年。
在最低工資問題上,勞資雙方南轅北轍。勞工界認為,打工仔處於劣勢,即使近年本澳GDP不斷上升,但勞動報酬佔GDP的比例持續收縮,相反企業盈利的份額則持續上升,最低工資立法,應趁現時經濟好而從速開展,方能提升低收入人士的薪酬。資方則認為,制訂最低工資不只是勞資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無論最低工資水平定為多少,管理費必定調升;在分層管理制度等涉及樓宇管理的法律仍在修訂中,一旦發生糾紛無法可依。最低工資實施後,不但基層僱員工資調升,上層職員的工資亦須相對調升,故水平訂得越高,影響範圍越大。擔心年紀大、文化低的僱員因此遭解僱。
鄰地經驗堪借鑑
參考鄰地,最低工資一一年五月在香港實施以來,失業率不斷下試低位,間或有企業甚至表示極難請人,之前反對者憂慮的理據,可說完全沒有實現,當然會有公司因此面對成本壓力,但宏觀而言,最低工資並無拖累經濟。遠至目前失業率較高的美國,早前已有超過七十位經濟學家聯署,爭取通過把聯邦最低工資,在三年內由七點二五美元時薪逐步加至十點一美元,然後與通脹掛鈎。
勿扭曲立法原意
各地經驗證明,最低工資立法,無需再拗。但本澳並非施行全面最低工資,而是先就物業管理中的清潔及保安員制訂。鑑於情況特別,目前視線已轉移成“照顧大多數人利益,抑或照顧少數人利益?”的問題。事實上,最低工資立法的初衷是保障低收入人士,現時卻被扭曲成“你願不願意付更多管理費為最低工資埋單?”
業界斷言最低工資必增管理費,若據澳大報告,最低工資時薪若訂在廿三至三十元之間,管理費將增加一至兩成。一次過加幅一至兩成,幅度之大,或引起居民抵觸情緒,但亦反證出管理員長期薪酬偏低、工資極不合理的現狀,更彰顯立法護貧的逼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