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氣象局擬推出的“暴雨警告信號”三級制。教青局教育廳職務主管高有財稱,擬考慮發出第一級(二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建議學校考慮豁免學生遲到;第二級(五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建議維持現《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停課規定;第三級(八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處於低窪地區的學校須注意防災及相應安排。
低窪區校注意防災
昨日舉行的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氣象處代處長劉英偉簡介該局擬推出的“暴雨警告信號”三級制。高有財表示,局方因應氣象局新暴雨分級制度進行上下課措施諮詢,擬考慮在發出第一級(二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因雨勢影響出行,建議學校可考慮豁免學生遲到。有關豁免學生遲到建議,已與學校負責人溝通。
當發出第二級(五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預計出現水浸及可能引起安全隱患,建議維持現《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的停課規定;當發出第三級(八十毫米)暴雨警告信號時,除採取停課措施,還考慮到雨量累積的情況,會促請處於低窪地區的學校尤須注意防災及相應的安排。
停課期間校舍開放
此外,在暴雨停課期間學校應保持校舍開放,對已返抵學校的學生,不得因停課要求學生立即回家。學校需因應各類惡劣天氣,或因校舍處於容易水浸地區,設計合適的校本停課指引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