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性公積金(非強積金)對私企的吸引力低、執行難,立法會一常會連續兩日“炮轟”政府,政府終明確表態。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昨引述政府表示,本澳未來會實施“強制性公積金”,現時討論的“非強積金”只是過渡措施,並承諾實施的第三年會完成強積金研究報告,惟真正落實強積金的時間表未訂。
非強積金欠吸引力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續細則性審議“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社文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社保基金行政管委會主席容光耀等官員列席,歷時兩小時多。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於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根據社保基金的資料,截至去年底,聘用一百名或以上本地僱員的企業有二百四十一家,當中八成三企業設有私退金制度,包括政府部門、博企、專營公司及社服機構等。二百四十一家大企的僱員總數為十四點九萬,包括本地僱員及外地僱員。
政府計劃首兩年推動設私退金的大企加入非強積金制度,賣點是加入就享有兩倍稅務優惠。但一常會質疑稅務優惠對大企吸引力不大,因為博企及專營公司均是使用其他的納稅制度,無法享受非強積金稅務優惠,部分社服團體又毋須納稅,何須加入?委員會並追問有幾多家大企的私退金計劃,低於政府法案建議的百分之五供款比例?政府曾查詢金管局,但未有數據,但相信多數企業均超過百分之五供款比例。
社保強積金不合一
關翠杏說,不同企業有不同私退金計劃,有公司規定僱員工作固定年期後,離職時可取得部分供款;有公司又限定退休才能全數提取。一般公司於僱員六十歲時就可拿取私退金,但政府則限定要六十五歲退休才能拿取。雖然個人僱員賬戶供款採用“可攜性”制度,但要到退休先拿足全數,對僱員缺乏即時吸引力。
關翠杏直言,不採用強積金制度,對勞資雙方都缺乏吸引力,而且執行好難。因為自願參與“非強積金”需符合兩大條件,即僱主及僱員均同意加入,其中一方反對均無法實施。又如有企業僱主及部分僱員願加入強積金,但有部分僱員反對亦難加入,變成好複雜。
政府回應時明確表態,未來會實施強積金,但時間表未訂。現時討論的“非強積金”作為過渡措施。政府起初將強積金研究報告拖至第三年先開始研究,昨向一常會承諾第三年會完成報告。
另有議員表示,僱主既要供社保,又要供強積金,建議兩者“二合一”。政府說,政府致力構建雙層社保制度,第一層是社保,靠社保基金定期供款;第二層強積金制度,則靠僱主及僱員各供款百分之五。認為兩制度有別,不能合一,現階段亦不考慮。截至今年八月一日,公積金個人賬戶若由開立至今,約有四萬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