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見指本澳處罰過職、過界工作力度不足,勞工局長黃志雄表示,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已與勞工局開會,積極研究及檢視目前打擊過職、過界工作的處罰,希望盡快完成。
刑事須通盤考慮
黃志雄表示,過職、過界工作屬於行政違法,當局正積極檢視目前的行政處罰力度,包括處罰金額等。被問到過職、過界司機會否刑事化?他強調,處罰需要通盤考慮,當局以行政手段處罰,刑事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他提醒僱員及僱主守法,呼籲外僱應從事獲批的職位。提醒僱主切勿要求外僱過職工作,未來會加強宣導。又指從未批出職業司機的外僱職位。
目前,若涉及過職、過界工作,按涉及的每名僱員以及僱主最高會被罰款一萬元。勞工局並會全部廢止涉案公司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和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最高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