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門審批時間長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委員杜淑儀及市政署行政執照處長李春梅接受本報專訪,回應“飲料及飲食場所發牌制度”議題。李偉農回顧“一站式發牌制度”的發展歷程,指該署主要負責第四、五組飲食場所的發牌及監管,即分別為咖啡室、冰室、餅店;粥麵店及飯店等。
李偉農表示,取得飲食場所經營權的時間,主要包括准照的行政審批、(場所裝修)方案審批及裝修三部分。准則審批由市政署負責,方案審批及場所驗收由工務部門跟進。
因應場所裝修的申請過程,常遇到審批時間冗長的困擾。政府於二○○三年推出“飲食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提高行政效率。自此,所有申請統一由市政署接收及代辦,相關的部門亦須於法定時間作出回覆。
續優化一站式發牌
市政署認為,“一站式服務”實施後,發牌效率明顯提升,行政程序更具透明。惟澳門特區的經濟發展迅速,飲食場所如雨後春筍,不僅申請數量大增,而且設施規模愈來愈大。加上市場租金及人資壓力,使業界對當局的發牌效率有更高的要求及期待。
為此,政府去年修改行政法規,進一步優化“一站式發牌”服務,將方案審查、場所驗收及技術協助等職能賦予“一站式發牌跨部門小組”(審議計劃和檢查委員會)履行。同時,規定申請人可透過責任人聲明,及專業文件的“擔保”,向行政當局申請臨時營業准照。
需時長涉多方原因
署方表示,自法規生效至今共收到六宗“臨時准照”的申請,兩宗通過,相信待業界適應新措施後,申請個案會逐漸增加。
李偉農補充,市政署自一六年起對“一站式發牌服務”作出多項優化,包括為申請人提供技術會議、設立發牌監察及協調機制,為代辦人提供技術講解會等。因此,於方案審批階段,一次性獲批的申請個案由一五年的五成增至去年的八成。政府審批准照的平均時間由一五年的四十九個工作天,縮減至去年的四十五個工作天。今年起,飲食准照遞交文件方面更是一個突破,由過往的九套圖則文件減至一套。同時,申請人還可在網上或手機應用程式查閱卷宗的審批進度,及接收審批訊息。
問及過往發牌時間需時的原因,李偉農表示,主要是因“場所裝修時間過長”、“申請人多次更改申請方案”、“代辦人逾期跟進申請”,以及“場所無嚴格按核准方案施工”。牌照申辦除政府、申請人,還可能涉及代辦人。
三方面改善提效率
政府已因應作出三方面改善,包括:一、提升代辦人的專業水平,促進發牌效率;二、鼓勵申請人主動參與。鼓勵申請人在作出開業決定,先向民署預約技術會議,提前了解發牌程序及查詢問題。此外,亦歡迎申請人主動約見發牌單位的人員,了解進度,尋求協助。三、加強審批透明、接受公開監督。署方一六年推出的飲食場所查詢系統,可讓申請人、代辦人、民署及涉及部門,在網上即時查詢個案資訊。
對於有意在餐飲業一展拳腳的“新丁”,市政署鼓勵申請人計劃開業前,先向署方申請召開“技術會議”,提前了解申領准照的程序、要件及技術標準。尤其,對場所的空間結構、排煙管道、隔油設施、廚房安全及僭建物等可能遇到的問題,以及可處理的辦法,須事前做好心理及投資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