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部分義字街商戶委託的居民向民署提出聲明異議,質疑民署以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檢控商戶與現行法律或行政程序有抵觸。
受 部分義字街商戶委託的李衛明昨日下午三時半到民署遞交聲明異議。李衛明表示,民署早前先後以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為由,檢控多名商販,但在○六年該規章 被行政法院判決無效,○七年中級法院亦維持原判。現時民署再以該規章票控有關人士,認為民署的做法違反了法院的判決,不符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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