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社會保障基金提醒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須按法律規定,於今年一月份內向社會保障基金繳納二○一六年第四季的社會保障制度強制性供款;倘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一月份內向社保基金繳納供款。二○一六年第四季度供款金額仍為每月四十五元。
在一月份供款月期間,各僱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於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P區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的服務櫃檯,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方式繳納供款。
可電子化渠道繳納
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選擇到社保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皇朝區中土辦事處,或民政總署轄下的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指定銀行(僅限於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下),以現金及銀行支票/本票方式繳納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過使用指定銀行的自動轉帳服務、印有Jetco標誌的自動櫃員機網上理財或者中銀e道自助服務機等電子化供款渠道繳納供款。
僱主祇要向社保基金申請開通電子申報服務,便可透過“e辦事(ePass)”帳戶登入“電子申報系統”,辦理強制性制度供款的申報手續及下載應繳聘用費的外地僱員名表,並透過各種電子化渠道繳納款項,詳情可瀏覽專題網頁(www.fss.gov.mo/zh-hant/sites/edeclare)。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的資訊,可透過於辦公時間致電社會保障基金(二八五三 · 二八五○)、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或社會保障基金廿四小時語音熱線(二八二三 · 八二三八)查詢,亦可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