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回覆議員李靜儀書質時表示,當局正修訂《颱風、暴雨、雷暴及風暴潮警告下之勞資雙方應注意的事項》指引,同時會考慮惡劣天氣後恢復工作的安排。
勞工局表示,現正修訂《颱風、暴雨、雷暴及風暴潮警告下之勞資雙方應注意的事項》指引,方向除優化指引外,會一併考慮現時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中的《民防綱要法》所規定的“突發公共事件”內容,以便制訂勞資雙方對包括“惡劣天氣”在內的各種“突發公共事件”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及相應措施的指引。
對於惡劣天氣後恢復工作所致的工作安排事宜,該局在修訂指引時會一併考慮,並以開放態度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