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勞工界的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表示,政府雖然制定和修訂了系列的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法規,但仍有不少法規有待完善,另有多部法規遲遲未有進展,令人有感政府“拖慢來做”,促政府認真落實施政方針計劃。
有議員回顧近廿一年的議會工作,為勞動者爭取合法權益和完善社會保障是她在議會工作的主軸。亦曾於一九九八年與其他議員共同合力下,成功通過《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有感政府已制訂不少勞動及社保法規,但仍有不少有待完善。她強調就業權是生存權,必須確保落實本地僱員優先就業的原則,期望未來《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的目標能夠更有效落實。
有些議員則表示,本澳勞動立法過程漫長,除因勞資不同立場爭議,更多是因政府放任勞資角力、“態度開放”,實際就是不願作為,結果不少勞動政策的承諾都出現“彈票”。
如非居民以旅客身份轉為外地僱員的問題,當局曾承諾去年底完成法案文本,但至今未見法案出台;又如修訂《勞動關係法》,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疊假補假等,至今無承諾修法時間表,有感“拖慢來做”。又如承諾二○一九前全面落實最低工資立法,時間已過半仍未開展社會諮詢等。因此議員強烈要求政府“講得出做得到”,認真、按期落實施政方針的正式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