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訊:為使澳門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司法機關、行政公益法人和公共事業機構能對其檔案作出有效管理、保存及利用,以及對具公共利益的私人檔案作妥善保存及利用,文化局按照《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規定,於本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期間對《檔案法》作為期三十日的公開諮詢,並將於周五(廿九日)下午三時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歡迎市民發表意見。是次諮詢涉及以下六方面的內容:加強公共檔案的管理;澳門檔案館在檔案制度中擔任的角色;加強私人檔案的保護及利用;違法處罰制度;公共檔案的查閱及公共檔案的轉錄。
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icm.gov.mo/cn/LArquivos2019)。如有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二八五九 · 二九一九查詢。